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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女友甩了,送的车还能要回来吗?

发表时间:2023-05-17 19:59:19 来源:法务网

【案例】

被女友甩了,送的车还能要回来吗?


(资料图片)

被女友甩了,送的车还能要回来吗?恋爱期间呢?给女友赠车,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?在司法实践中,恋爱赠车呢,一般会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,那一旦分手呢,就代表赠与目的没有实现,从而判决返还,如果对方拒绝返还,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。我是马律师,你的每一个点赞对我来说都是莫大的支持,关注我,让我来作为你身边的律师朋友。

【法律解释】

一、给女友送的车是付条件赠予,那什么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?

(1) 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,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条件时生效。赠送财物的行为就是一种赠与民事法律行为。该行为可以附一定的条件,当条件未成就时,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。

二、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一般有什么?

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,既可以是自然现象、事件,也可以是人的行为。但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∶

(1) 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;

(2) 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,否则为期限;

(3) 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,并以意思表示的形式表现出来,“法定条件”不属于此处所谓的条件;

(4) 条件必须合法,不得违反现行法律的规定;

(5) 条件必须决定整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,如果条件不是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,而只是决定其他内容,则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;

(6) 条件不得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。

三、分手后哪些钱物可以讨回?

(1) 我国法律不保护婚约,恋爱关系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,解除婚约、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。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声明解除婚约。但是,在解除婚约、中断恋爱关系时,往往发生财产纠纷,其主要表现在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财产损失的返还。由此引起的纠纷,在处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:

(2) 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,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,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,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;

(3) 恋爱、订婚期间,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,无权要求返还;

(4) 订婚、恋爱期间,互赠一些财物,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,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,如果数量不多,价值不大,一般不得要求返还;

(5) 如果财产数量多,价值大,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,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,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,可折价补偿;

(6) 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、转业费、医疗费、伤残费或抚恤金等,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,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;

(7) 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,一般不能要求返还;对借婚约、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,如果情节轻微,则应给予批评教育,要求追还财物;如果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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