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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力迷途少年“重启”人生

发表时间:2023-05-10 17:22:49 来源:天津长安网

“我知道偷东西不对,我愿意把钱都退赔给他们,我真的知道错了!”在津南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讯问室里,李磊流着眼泪说道。

时间回溯到2022年7月,李磊因故辍学后,孤身一人来津务工。由于找不到稳定工作,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,一时贪念下,李磊潜入前工友宿舍,偷拿了被害人王某的笔记本电脑并卖掉。大约一周后,见上次行窃无人发现,李磊心存侥幸再次偷盗被害人张某的财物。


(资料图)

不久,李磊被抓获归案。案件移送至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后,承办检察官张国强对案件审慎办理,由于李磊在案发后主动退还赃物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,且自愿认罪认罚,检察官拟对其附条件不起诉。

李磊家在山东省曹县,在天津并没有固定居所,对他的监督帮教工作又将如何开展呢?

“距离不是问题,我们可以和当地检察机关合作,相信他们也愿意看到这孩子改过自新。”承办检察官张国强提议道。

随后,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络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,并建立协作机制,联合制定了帮教考察方案,与李磊的监护人成立监督考察小组,共同开展监督考察工作,以法治教育、家访、面谈等方式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异地监督考察帮教。

为突破距离限制,真正感化挽救李磊,检察官通过线上方式与李磊及其监护人保持联系,了解李磊的近况及思想动态。同时,定期通过电话与当地检察官沟通联系,以便及时调整帮教的具体内容和形式。

“检察官,您放心,我一定积极配合,痛改前非!”李磊在检察官的教育感化下,主动学习法律知识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并且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,真正回归社会、自食其力。

考验期届满后,由曹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监督考察情况报告,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李磊真诚悔罪的表现,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“这个机会来之不易,我一定会珍惜,多做有意义的事情,让今后的每一天,过得更有价值!”李磊说。

让涉罪未成年人在“家门口”接受考察帮教,既有助于他们顺利回归社会,也有效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于此次异地协作帮教的有益实践,继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,尽最大努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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